各二级工会、全体会员:
根据校工会年度工作安排,2018年教职工假期休养工作即将实施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疗养原则
优先安排校龄较长、年龄较大的中、老年工作骨干轮流休养;疗养费用个人支付与学校补贴相结合。
二、疗养人数
按照“每年按教职工总数的5%安排”的原则,2018年全校拟安排在编在岗10人参加假期休养。名额分配如下:
机关第一工会 1人
机关第二工会 1人
教辅部门工会 1人
学科学院工会 4人
直属学院工会 2人
职业技术学院工会 1人
临近退休教职工休养名额由校工会同人事处核定后确定。
三、休养对象
凡工龄10年以上(含10年),校龄5年以上(含5年)的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(含人事代理)、临近退休年龄(退休前一年)的教职工均可享受假期休养活动。
四、审报时间
请各二级工会于7月5日前将符合条件的人选名单报校工会。
五、工作要求
各二级工会根据校工会下达年度休养指标,按照本二级工会教职工工龄、校龄等实际情况,推荐参加人员。
休养名额确定后,不得随意更改和替换。如无工作上的特殊原因,对当年放弃或不能足额落实休养分配名额的二级工会,不得在下年度要求增加名额。
附:各二级工会会员及已疗养教职工名单
2018年7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