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工会、全体工会会员:
为了鼓励基层工会创造性地做好工会各项工作,进一步提高工会干部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的积极性,推动我校工会工作的深入开展,促进工会加强自身建设,经校工会委员会研究,决定开展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的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条件(见校工会群文件)
1、优秀工会干部
2、工会活动积极分子
二、评选范围
优秀工会干部在工会专门工作委员会主任、二级工会主席中推选;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在二级工会委员、会员中推选。
三、评选方法及程序
1、推荐名额:优秀工会干部1名;优秀工会工作积极分子11名,其中机关第一工会2名、机关第二工会2名、教辅部门工会2名、学科学院工会各3名,直属学院工会1名、职业技术学院工会1名。
2、各分工会在充分发扬民主、认真听取教工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推荐,校工会委员会评议审定。
3、优秀工会干部由校工会推荐,校工会委员会评议审定。
4、校工会委员会审定的结果在学校进行公示,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。
四、表彰和奖励
对获选的人员校工会将给予奖励。
五、上报时间
各分会推荐人选确定后,请于2015年12月16日前报校工会。
2015年12月7日